红网时刻1月19日讯(通讯员 罗敏)执法权威不容挑战,配合民警执法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可是,1月16日,隆回县司门前镇阳某健及同乘坐人员阳某凡,不仅不配合民警的正常执法,甚至还突袭执勤民警,最终这两名男子为自己的冲动“买单”。

  当天下午3时许,隆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金石桥中队负责人刘钢、羊古坳中队负责人阳晓波带领金石桥、鸭田中队辅警在S242线隆回县金石桥镇上井村卡口路段设卡开展春运期间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时,一辆牌照为粤C527**的小型轿车由前方驶来,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拦停,经进一步检查,发现该车粘贴的保险已过期,民警随即要求驾驶人阳某健出具有效的保险单,阳某健拒绝配合民警。在民警刘钢表明自己的身份时,驾驶人阳某健同乘坐人员阳某凡突然殴打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民警。在警告无效后,民警当场将其制服,并扭送至金石桥派出所接受处理。

  阳某健和阳某凡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之规定。1月17日,隆回县公安局以嫌妨害公务罪对其两人予以刑事拘留。

  目前,该案件进一步办理当中。

  在此,隆回交警提醒广大群众:要遵纪守法,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执法,不要因一时冲动酿成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