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雨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洞井中队接到市民投诉称,“时代阳光大道轻盐阳光城小区外围绿化带有轿车违停毁绿的情况”。

  城管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发现绿化带中停着一辆牌照为湘D的蓝色越野车,车主为刘某。经现场查勘,该越野车停在绿化带中的草坪上,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查勘结果告知刘某其行为已经违反了《长沙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要求其立即将车驶离绿化带,并将依法对其行为进行处罚。

  经过执法人员的耐心教育,刘某意识到自己违停毁绿行为的错误,并愿意接受处罚。12月26日,区城管执法大队洞井中队根据《长沙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刘某某作出处罚金700元的行政处罚。

  据执法人员介绍,这是新修订的《长沙市城市绿化条例》实施以来,雨花区城管执法大队开出的全市首张“违停毁绿”罚单。同时,也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不要贪图一时方便而破坏公共绿地,美好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