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衡阳市民商法研究会和南华大学科研与学科建设部、南华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联合邀请湘潭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乃新先生莅临南华大学,并为此共同主办了一场盛大的聘书授予仪式暨南华大学“船山大讲堂”学术报告讲座。

  在会上,衡阳市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聘请陈乃新教授为衡阳市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顾问,由衡阳市民商法研究会罗春华会长授予陈乃新教授顾问聘书。

  衡阳市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吕宗澄、秘书长何小彦、常务理事卢克建、副秘书长倪兰花、委员何东流等与会。此次活动是衡阳市民商法研究会成立以来的第一件盛事,开启了衡阳市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理论建设的征程,具有重大意义。

  此次学术报告会由陈乃新教授专题主讲 “华为公司劳动股份制的几个法律问题”。学术报告会议在南华大学红湘校区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举行。南华大学科研与学科建设部、南华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南华大学期刊社、衡阳市人大联工委等单位领导莅临祝贺以及南华大学法学师生300余人聆听了讲座。

  陈乃新教授从不同角度对华为公司实行的劳动股份制进行了理论剖析,就华为公司实行“劳动股份制”的合法性、“劳动股份制”的可复制性、入法的可行性和“劳动股份制”立法在经济法中的地位这几个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

  在现场答疑互动环节,衡阳市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秘书长何小彦、副秘书长倪兰花及南华大学师生向陈教授就法律理论与实务中所遇到的疑惑提问,陈教授一一解答。

  陈乃新教授主要从事经济法理论研究,著有《经济法理性论纲———以剩余价值法权化为中心》等书,创立了“经济法是调整增量利益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的理论,出版著作10余部,公开发表论文80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刑17篇,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7篇),指导硕士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和博士研究生等共计一百多人,在经济法学研究领域成果丰硕,享誉法学界。(文/ 倪兰花 张群 摄影/陈奕颖 罗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