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0 月 22 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平江县委原常委、县委办原主任欧阳晓耀受贿一案。

  临湘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 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欧阳晓耀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被告人最后陈述)(被告人最后陈述)

  临湘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 年至 2018 年,被告人欧阳晓耀利用先后担任平江县副县长、平江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资金支付及施工过程中矛盾调处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 267 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欧阳晓耀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欧阳晓耀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人大代表及旁听人员)(人大代表及旁听人员)

  部分省、市人大代表以及部分群众 100 余人旁听了庭审。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来源:临湘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