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0 月 22 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平江县委原常委、县委办原主任欧阳晓耀受贿一案。
临湘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 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欧阳晓耀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被告人最后陈述)](http://n.sinaimg.cn/hunan/transform/116/w550h366/20191023/f075-ihmipqv7182157.png)
临湘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 年至 2018 年,被告人欧阳晓耀利用先后担任平江县副县长、平江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资金支付及施工过程中矛盾调处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 267 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欧阳晓耀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欧阳晓耀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http://n.sinaimg.cn/hunan/transform/118/w550h368/20191023/7945-ihmipqv7186602.png)
![(人大代表及旁听人员)](http://n.sinaimg.cn/hunan/transform/117/w550h367/20191023/3f11-ihmipqv7188042.png)
部分省、市人大代表以及部分群众 100 余人旁听了庭审。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来源:临湘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