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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郴州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的通知 ”,十条措施支持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打造 “ 绿水青山样板区 ”、“ 绿色转型示范区 ”、“ 普惠发展先行区 ”,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绿色发展。

  《政策措施》包括推进水生态修复保护、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加强矿山综合治理、加速产业绿色转型、提升园区综合承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扩大对外开放水平、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财税金融保障等 10 个方面。

  《政策措施》要求,应加快落实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大生态补偿力度。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连续三个年度,每年在东江湖流域安排不低于 2000 万元污染防治项目经费。支持示范区内各县市区开展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在重大规划编制和项目建设布局时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制度。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连续三个年度,每年从制造强省、中小产业发展、军民融合、移动互联网等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2000 万元项目资金支持东江湖大数据产业园发展。

  与此同时,支持示范区建设 “ 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 ”、“ 绿色矿山示范区 ”,支持示范区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试点。支持示范区申报创建一批国家、省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加快新材料、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食品医药、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等产业提质升级。采取 “ 一事一议 ” 方式支持 500 强企业落户园区。加快赣郴永兴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 “ 十四五 ” 期间开工建设。加快遂桂新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加快茶常高速及安仁支线公路建设。

  此外,支持示范区开展重点科技创新项目建设。建设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先行区,支持与大湾区合作开展的省级项目优先落户示范区。对粤港澳大湾区整体搬迁到示范区的企业,在资格有效期内各类省级资格、资质直接转认。赋予示范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支持在重大改革举措方面先行先试。探索赋予示范区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省级财政加大对示范区的一般性和专项转移支付力度,示范区建设期内每年保持递增。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连续三个年度,每年在新增的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中支持 1 亿元。

  (来源:潇湘晨报记者张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