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长沙2月16日讯(记者 熊晓宇 通讯员 张宽)2月15日,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布城区限制货运车辆的部分区域及路段,并公布了通行证办理流程。记者同时获悉,禁货区域有32处电子警察已调试完毕,即将正式启动抓拍录入。
交警介绍,限货区域内禁止通行的货运车辆包括载货汽车(含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专项作业车、拖拉机。货运车辆类型的界定以行驶证为准。禁行时间段为每日7时至22时,未办理通行证货运车辆禁止在限货区域内通行;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两个交通高峰时段,禁止所有货运车辆(含已办理通行证货运车辆)在禁货区域内通行。
对于确因生产生活所需、经严格审批的货运车辆不受禁货区域及禁货时间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办理了通行证不代表就可以在任意禁货区域通行,必须严格按照通行证核定路线(核定车辆进、出禁区的路口及禁区内规定行驶路线)、核定时间在指定禁货区域内通行。
交警提醒,货运车辆驾驶人应严格按照货运车辆限行规定通行,对于未按通行证规定线路行驶、货运车辆闯禁的交通违法行为,将启动电子警察抓拍及路面警察依法查处。交警部门将对驾驶人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此外,禁货区域有32处电子警察抓拍,前期抓拍设备已调试完毕,拟于2019年2月22日正式启动录入,2月22日后将拟作闯禁车辆记3分罚款100元的严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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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处电子警察抓拍地点
开元路与东四路东往西、开元路与东四路南往北、开元路与东五路南往北、开元路与东七路南往北、特立路与东七路东往西、特立路与东七路北往南、特立路与东六路北住南、特立路与东五路北往南、特立路与东四路北往南、特立路与东三路北往南、特立路与东二路北往南、特立路与东一路北往南、特立路与星沙大道北往南、天华路与明月路北住南、板仓路与明月路北往南、特立路与东升路北往南、开元路与板仓路西往东、三一路与板仓路西往东、望仙路与东七路东往西、板仓路与特立路西往东、向阳路与东升路南往北、向阳路与桂花路南往北、向阳路与寿昌路南往北、漓湘路与板仓路南住北、向阳路与天华路东往西、向阳路与天华路南往北、南山路与星沙大道东往西、北斗路与星沙大道东往西、北斗路与星沙大道南往北、北斗路与东一路南往北、北斗路与东二路南往北、凉塘路与东四路东往西。
长沙县城区通行证办理流程
一、申办条件:
(1)申办车辆必须证照齐全、有效,车辆及驾驶员无未处理道路交通违法的记录,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在有效年度检验期内,并购买了机动车交通安全强制保险。
(2)申办车辆运输线路无法避开禁行区域、禁行时段的。
(3)申办车辆所运输物品为城市生产、生活急需品,如禁行对城市生产、生活确有影响的。
二、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书面申办报告,要求写明申办的事由、通行时间、线路、运输物品。车牌号码及车辆类型,单位车辆并加盖单位公章;所属街道(或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单位车辆还需提交单位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办车辆的机动车交通安全强制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
(3)申办车辆的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
(4)货运车辆禁区通行证办理承诺书。
三、办理程序:
(1)普通货运车辆通行证的办理:携带办理手续所需资料(包括街道或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到县交警大队秩序股进行资料受理、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由秩序股简单告知说明情况后退回申请资料。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办理:申办人携带办理手续所需资料到主管部门长沙县交通运输管理局签署意见后由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受理、初审、核定线路。对不符合条件的,由车管所简单告知说明情况后退回申请资料。
(3)依程序审批同意的由交警大队秩序股办理通行证,并保存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