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岳阳时强调“守护好一江碧水”的重要指示,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纵深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省委、省政府决定调整湖南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第一总河长:
杜家毫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总河长:
许达哲 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
副总河长:
乌 兰 省委副书记
陈向群 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
隋忠诚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兼任省河长办主任)
省级河长湖长:
乌 兰 省委副书记(担任沅水干流河长)
陈向群 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担任湘江干流河长)
黄关春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担任黄盖湖湖长)
黄兰香 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担任渌水河长)
王少峰 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担任舞水河长)
蔡振红 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担任耒水河长)
胡衡华 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担任浏阳河河长)
谢建辉 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担任涟水河长)
张剑飞 省委常委、省国资委党委书记(担任洣水河长)
何报翔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担任资水干流河长)
隋忠诚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担任洞庭湖湖长)
陈 飞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担任长江湖南段河长)
吴桂英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担任溇水河长)
许显辉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担任酉水河长)
陈文浩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担任澧水干流河长)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傅奎负责河长制湖长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成 员:
赖明勇 省政协副主席、省科技厅厅长
王 群 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陈仲伯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肖百灵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周 湘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胡伟林 省发改委主任
曹慧泉 省经信委主任
袁友方 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胡 奇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王一鸥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邓立佳 省环保厅厅长
鹿 山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周海兵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詹晓安 省水利厅厅长
袁延文 省农委主任
胡长清 省林业厅厅长
陈小春 省卫生计生委主任
胡章胜 省审计厅厅长
丛培模 省国资委主任
李金冬 省工商局局长
肖迪明 省政府法制办主任
孟庆强 省电力公司董事长
徐旭阳 省畜牧水产局局长
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每个由省领导任河长湖长的河湖明确一个或两个成员单位作为河长制湖长制责任联系单位,协助省级河长湖长工作,具体负责督促本流域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组织召开省级河长湖长会议、开展河长湖长巡河巡湖,协调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等。今后,湖南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并按照《湖南省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湘发〔2013〕26号)有关规定自行发文,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不再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