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林邑清风

  原标题: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零容忍”,21名“蝇贪”被问责!

  近年来,郴州各级纪委始终以严明的纪律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零容忍”,近日,全市各地又通报了9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苏仙区

  1、良田镇二渡水村秘书陈雷骗取教育扶持资金,良田镇扶贫工作站主任边文天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2016年10月,陈雷伪造资料,私盖村委会公章,边文天对其提供的资料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陈雷领取了建档立卡贫困户通学生生活费补助款500元和“爱心助学”资金400元,共计900元。经2017年审计发现该问题后,陈雷将900元退还给了良田学校。2017年4月,陈雷受到通报批评问责处理,边文天受到了批评教育问责处理。

  2、良田镇麦田村原支书、主任段小金,原妇女主任段小燕,原村秘书段国祥违反贫困户评议程序的问题。

  2015年11月,段小金、段小燕、段国祥违反村支“两委”干部户不能列入贫困户的规定,把段小燕丈夫评选为贫困户,导致段小燕丈夫陆续享受了区扶贫帮扶单位走访发放的1400元、一袋米一桶油,段小燕儿子于2016年秋季享受了建档立卡贫困户通学生生活费补助款500元。2017年4月,良田镇党委取消段小燕村支“两委”候选人资格,2017年5月段小燕、段小金、段国祥均受到通报批评问责处理。

  3、良田镇原井冲村支书兼主任陈根祥、秘书李树兵、妇女主任李小飞违反贫困户评议程序的问题。

  2015年11月,陈根祥、李树兵、李小飞违反贫困户评定程序,违规将李树兵的哥哥评定为贫困户。2017年6月,苏仙区纪委对陈根祥、李树兵予以立案审查,李小飞受到通报批评问责处理。

  4、良田镇大山口村(原上洞村)支书黄和平违反贫困户评议程序优亲厚友的问题。

  2014年7月,黄和平优亲厚友,采取“撤户”、虚假填报等方式,违规将其父亲、儿子评定为贫困户,同时未严格审核把关,将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10户亲属评定为贫困户,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2017年6月,苏仙区纪委对黄和平予以立案审查,并责令其辞职。

  资兴市

  1、白廊镇杨林村党支部书记黎小杨等人截留挪用村集体资金的问题。

  黎小杨、黎跃国、黎跃进在任原白廊乡杨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村出纳期间,于2009年1月,违反廉洁纪律,将80900元村集体收入存入以黎跃进个人名义擅自开设的银行账户上;其后,黎跃国、黎跃进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村集体资金给黎跃国儿子用于经营活动。2017年6月,黎小杨、黎跃国、黎跃进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三都镇龙竹村党支部书记谢石平等人违规套取奖补资金私分的问题。

  2012年8月,龙竹村党支部书记谢石平、村委主任杨用斌、村委秘书兼报账员唐美兰、原碑记乡农经站邱庚兴等人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共同虚列工程费用套取“一事一议”奖补资金24010元并进行私分,其中,谢石平、杨用斌、邱庚兴各分得6000元,唐美兰分得6010元。2017年7月,谢石平、杨用斌、唐美兰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邱庚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宜章县

  1、粟源镇甘棠湾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彭胜干优亲厚友问题。

  2014年,彭胜干在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申报时,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将其儿子彭智博一家4人列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使彭智博户获得2015年度扶贫贴息小额贷款40000元。2017年6月,彭胜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黄沙镇水源山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成军、原会计李顺田滥用职权问题。

  李成军在担任水源山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伙同李顺田利用职务之便,分别于2013年9月和2014年5月违规收取村民新农村建设规划山地平整费43470元、集体山岭承包费60000元后,未缴存黄沙镇农村财务代理中心账户,私设“小金库”,用于村级日常开支。2017年7月,李成军、李顺田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黄沙镇大元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善标、原会计李剑华截留挪用问题。

  李善标在担任大元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伙同李剑华利用职务之便,于2013年至2016年,截留挪用村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21970.01元用于村级开支;挪用2014年扶贫专项资金90000元,用于村级其他开支。2017年7月,李善标、李剑华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