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8月2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肖叶) 据湘潭廉政网消息:日前,湘潭县国土资源局纪委对近年来查处的4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集中通报。

  1、湘潭县国土资源局原工作人员、湘潭县天易示范区资源管理部征拆大队三中队原工作人员潘军贪污、受贿案。2010年10月至2012年3月,潘军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采取虚造青苗补偿登记表的方式,分6次套取资金96万余元,个人分得39.7万元。同时,在负责拆迁补偿在过程中,非法收受贿赂共计10.9万元,为他人谋利。潘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6年7月,被湘潭县人民法院判处犯贪污罪、受贿罪有期徒刑四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3万元。

  2、中路铺镇国土所原副所长董真理违规收费案。2015年6月,董真理在担任中路铺镇国土所副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取农民建房办证费共计1.87万元(已退赔);违反廉洁从业纪律,违规收取中路铺镇枧桥村6户农村村民建房办证费3.83万元(已退赔)。董真理受到警告处分。

  3、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欧金鑫虚造套取征拆补偿资金案。欧金鑫在湘潭天易示范区资源管理部征拆大队六中队从事征地拆迁工作期间,对易俗河镇水竹村金星和油子组征地拆迁过程中,在时任湘潭天易示范区资源管理部征拆大队六中队队长卢顺林的指使下,于2011年5月至2012年1月期间分10次伪造建设用地补偿费发放表和征地补偿登记表,套取示范区征拆资金74.5724万元,套取的资金被卢顺利、易俗河镇水竹村金星组组长王金甲、村干部许卫强、袁云波、陈铁君等人私分(以上五人的犯罪情况均移送司法机关,已被法院判刑),其中,欧金鑫违规收受卢顺林发放的2.7万元现金补助。欧金鑫受到记过处分。

  4、排头国土所原所长裴稳江、工作人员王文玲虚造套取村级网络员工资案。2011至2015年,排头国土所出纳王文玲经手,排头国土所所长裴稳江同意以“村级网络员工资”、“村级网络员奖励”、“村干部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资补助”、“集体土地确权发证村干部误餐补助”、“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村干部误餐补助”的名义,用造表的方式在县国土资源局虚报套取资金,共计套取资金20.75万元。虚造套取的资金,分别用于所里等各项开支、发放所里工作人员的福利、支付村级网络员工资。裴稳江、王文玲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