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6月6日讯(记者 孙占锋)今日,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结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现有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作部分调整,主要涉及加大提取造假处罚力度和取消转出销户提取。

  根据该通知规定,自2017年6月1日起,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将限制个人公积金账户时间由2年增加到5年,即取消职工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同时,在中心网站、营业大厅公布造假人员名单。

  同时,根据《关于正式启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通知》(建金服函[2017]23号)的要求,全面通过平台办理业务,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转出销户提取,只能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账户转移手续,到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