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1

  3名领导干部被处分都有“不诚实”这一项

  本周,三湘风纪通报了郴州市纪委2016年以来查处的8起处级领导干部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典型案件,有不如实报告因私出国(境)情况;隐瞒多套房产、股票、家属持股投资等情况;个人财产及婚姻变化等。

  共产党员的忠诚,不是挂在嘴边,写在纸上的,最起码,你得跟组织说实话吧。有些党员干部触犯了纪律,不仅不说实话,还想尽招数,对抗审查,转移藏匿。事实证明,这些招数也都不好使。

  上周,衡阳市纪委官微通报的这3名领导干部就是最好的例子——

  衡阳县正县级干部赵国运违纪案

  经查,赵国运同志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参与私分国有资产;违反工作纪律,对衡阳县总工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其行为已构成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市纪委决定,给予赵国运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衡南县政协原副主席何龙生违纪案

  经查,何龙生同志违反组织纪律,在2016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未按规定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其行为已构成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市纪委决定,给予何龙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衡山县委副处级干部张仁俊违纪案

  经查,张仁俊同志在先后任衡山县副县长、衡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和衡山县委副处级干部期间,违反组织纪律,未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其行为构成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市纪委决定,给予张仁俊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新规2

  最严“个人报告”新规来了含8项家事6项家产

  今年2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以下简称“两项法规”)。

  本周五,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专题培训在省纪委机关举行。新的规定出台后,今年该怎么填,是要充充电、补补课了。

  新规对领导干部须报告的“8项家事、6项家产”内容作了明确要求。

  “8项家事”1、本人的婚姻情况;

  2、本人持有普通护照以及因私出国的情况;

  3、本人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因私往来港澳、台湾的情况;

  4、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5、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6、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或者虽未移居国(境)外,但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情况;

  7、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从业情况,含受聘担任私营企业的高级职务,在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以及在国(境)外的从业情况和职务情况;

  8、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6项家产”1、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2、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3、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产情况,含有单独产权证书的车库、车位、储藏间等(已登记的房产,面积以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为准。未登记的房产,面积以经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为准入);

  4、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的情况;

  5、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包括投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以及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的情况;

  6、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国(境)外的存款和投资情况。

  解读3

  “两项法规”下发后的首次填报意味更严

  如何理解需要报告的房产范围?房屋产权性质如何确定?领导干部需要报告的房产,包括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权人的房屋。

  商品房既包括个人从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的住宅或商业用房,也包括个人按市场价格购买的二手房。团购房属于商品房。福利房主要指房改房。自建房主要指个人在农村或城镇的宅基地及房屋。 对不如实填写《报告表》的干部将如何处理?经认定,查核结果凡属漏报行为,情节较轻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限期改正等处理;情节较重的,应当给予诫勉、取消考察对象(后备干部人选)资格、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等处理。

  经认定,查核结果凡属隐瞒不报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诫勉、取消考察对象(后备干部人选)资格、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存在两种以上隐瞒不报情形的,从重处理。隐瞒不报情节较重或者查核发现涉嫌其他违纪问题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追究纪律责任。

  湘纪周评(8)嫌“报告”麻烦,会惹出大麻烦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已实施多年。如实报告,已成为领导干部每年必须过的忠诚检验关。面对越来越细的填报表格,绝大部分人能够按要求认真填写,但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填写、错报、漏报的现象。

  比如:有的房屋面积只填了大概数,有的收入多少凭印象写,有的配偶的理财明细问都不问……这其中,不排除个别人故意隐瞒的因素,但相当一部分人还是态度不认真。一句话,就是嫌麻烦。但若嫌一时的麻烦,很可能惹上更大的麻烦,有人被处分、调离岗位,甚至被免职、取消换届提名人选资格……

  “嫌麻烦”的背后,反映出的是一些领导干部没把纪律当回事。这些“小事”看似“无关紧要”,但正是检验领导干部是否忠诚的试金石。长此以往,极易形成“破窗效应”,纪律的口子一开,往往就是“撕裂”的结局。

  这些被通报的案例都验证了:在纪律面前必须心存敬畏、如履薄冰。党内的各项纪律,是对党员干部的约束。是约束,必然有些“麻烦”,但正是这些纪律,犹如利剑高悬,时刻给党员领导干部以提醒,让其绷紧纪律的弦,不破“底线”、不踩“红线”、不触“高压线”,严守纪律其实也是最好的保护。须知,抓早抓小,方能防患未然。 读三湘风纪微信,沐正风肃纪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