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6日讯  房产公司老板打着“开发房产”的名义,非法集资2.6亿元,500多人受骗。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湖南文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娄底市文诚投资公司长沙分公司法人代表吴文初非法集资一案,在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文初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高息为诱饵非法集资2.6亿元

  吴文初是娄底人,1958年出生,只有初中文化的他案发前是多家公司的法人代表。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6月至2014年7月期间,吴文初在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且未依法取得办理吸收公众存款业务资格的情况下,以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名义,以支付2%-6%的月利率为诱饵,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公开向社会公众宣传,并以后期集资款偿还前期集资款本息的方法骗取集资参与人信任,先后向331名社会公众非法集资。

  为骗取更多的资金,吴文初还伙同他人,以在长沙开发房地产需要资金为由,抛出支付2%的月利率、当场返还现金红包的诱饵,先后向彭某等168名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至案发,吴文初累计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2.6亿元,这些钱中,部分被吴文初用于归还借款及利息,实际诈骗1.6亿多元。

  虚签合同骗取千万保证金

  2012年初,吴文初在既没房产项目,更没建设用地使用权,也无工程承包合同实际履行能力及归还能力的情况下,与多人签订施工总面积为23万平方米的工程承包合同,骗取工程保证金用于支付购买土地的款项。之后,又与他人签订建筑、消防等工程承包合同,将后来虽然取得规划许可、但房建工程规模小很多的工程重复发包,骗取对方的工程保证金。至2014年4月,吴文初共计骗取工程保证金2808万元,其中部分用于支付土地款,部分用于归还借款及利息。

  2014年9月,吴文初在云南省落网。

  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文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据此,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吴文初犯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继续追缴犯罪所得1.9亿多元,退还被害人。

  ■记者 虢灿

  通讯员 梁成文  吴建辉

  法官提醒当心签虚无合同骗取保证金

  娄底中院刑二庭副庭长刘法官介绍,非法集资是指未经依法批准向社会公众(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因触犯了刑法,其行为本身不受法律保护。由于没有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任何一个项目投资失败,都可能造成资金链断裂,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人很可能血本无归,破坏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

  刘法官提醒,承诺高息投资回报成为一些犯罪分子的诱饵,高收益伴随着高风险,高息诱惑往往是不法分子设下的陷阱。市民在投资时,要多核实公司的相关资质及经营范围,不要抱一夜暴富的侥幸心理。

  刘法官尤其提醒,在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类似吴文初这样以发包虚无房产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为名骗取工程保证金的情况非常普遍,大家一定要睁大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