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株洲法制民生频道

  原标题:人家做生意卖的是商品,她卖的却是……

  株洲合泰路一线,由于外来人口多,小宾馆、小旅舍星罗棋布,今天我们要说的故事,就发生在其中一家宾馆中。这家宾馆所处的位置并不朝街,生意相比其他宾馆稍为清淡,不过有一些长租房, 2058室就是其中一间,租客是一名年轻女性。这个女生并没有在这里长租,而且生活起居和其他人相比,也没有什么异常,老板也就没有过多在意她。可是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在把房子租给这个女生几天之后,公安机关却找上了门来。

  原来,租房的女生名叫徐某,高中毕业就没有再读书。由于学历较低,她一直没有找到稳定的工作,生活一直过得紧巴巴的。徐某并没有一技之长,找工作也一直碰壁,怎么办呢?她的脑海里突然蹦出来一个荒唐的想法——出售淫秽色情视频。

  就这样,徐某想尽办法,通过微信到处去加附近的人,把自己的广告发给这些不认识的人。她在广告后面留下自己的QQ号和微信号,告诉他们自己有这样的东西,想要可以找她。结果,达成了几次交易之后,赚到七十多块钱之后,就有人向公安机关举报徐某的不法行为,徐某最终落入了法网。

  徐某涉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在2004年一起颁布的一个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了通过互联网、移动终端等工具进行贩卖、传播、制作以及出版淫秽色情电子信息的视频、动画等影像,达到二十个以上,就已经构成了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根据刑法相关司法解释,这个以牟利为目的,进行淫秽物品贩卖的,是不以金额论的。

  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利令智昏,这是咱们最后要送给徐某的话。一个九零后的年轻女孩,就这样将自己本该美好的青春年华,送入了歧途,实在让咱们感到痛心啊。有了这样的警示,咱们觉得还是有必要再提醒一下,广大网民朋友以及手机用户,一定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来源:株洲法制民生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