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月19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2017年1月17日,湖南省益阳市市政府原党组成员李霖(副厅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李霖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被告人李霖,听取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娄底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霖在担任益阳市市政府党组成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