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潭安监

  原标题:Word天!两个月死亡达6人!湘潭市安委办发出警示通报

  根据省、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一月一警示”的要求,湘潭市安委办发出通报安全生产事故警示通报,2个月死亡达6人。

  一、事故情况

  (一)雨湖区欣渝石料加工场“9·20”中毒窒息事故

  1。事故简要经过:2016年9月20日,湘潭市雨湖区欣渝石料加工场工人李某在场内打扫卫生,因李某在没有对有限空间进行通风和检测及没有监护人员的情况下,又未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违规进入成品仓作业,于9时30分左右坠入成品仓窒息死亡。

  2。事故主要原因:一是当事人违规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成品仓未进行通风,氧气浓度不够,当事人违规进入,加上未佩戴防护用品,导致窒息死亡。二是企业安全管理薄弱,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相关规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

  (二)长株潭城际铁路荷塘站“10·4”高处坠落事故

  1。事故简要经过:2016年10月4日15时40分左右,哈尔滨工业大学空间钢结构幕墙有限公司在长株潭城际铁路荷塘站拆除电梯幕墙脚手架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2。事故主要原因:一是违规作业。作业人员在6米多高的脚手架上进行高处作业,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未系安全绳也未佩戴安全帽,冒险作业。二是现场监管缺失。承包单位无人在作业现场进行监管,未督促作业人员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湘潭县先湾碎石场“10·8”物体打击事故

  1。事故简要经过:2016年10月8日中午12点05分左右,湘潭县先湾碎石厂在第一次放炮后,作业人员拟对放炮后产生的较大石块进行再次放炮分解,在打孔放引线的过程中,上方石块将作业人员胡某当场砸倒,导致胡某当场死亡。

  2。事故主要原因:一是风险辨识不到位,隐患排查不仔细,作业人员未发现上方危石。二是企业违反二次破碎有关规定,未使用液压锤破碎,违规使用二次放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