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林斐然)11月21日,湖南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分局巡警大队副大队长蒋某某驾驶无牌丰田轿车,在当地衡山大桥一带撞上电摩后逃离现场,事故致一人受伤送医抢救。今日(11月23日)中午,新京报记者从衡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处获悉,蒋某某事发 后已主动投案,伤者现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市公安局纪委已介入调查此事。
知情人士提供的多张现场图片显示,事发车辆为一辆银白色无照丰田轿车,该车前后均未悬挂车牌,车身右前方被撞出了一个大坑,保险杠被撞断。不远处,一辆红色电动摩托车受撞击后车身严重受损,附近还有大摊血迹。
今日中午,衡阳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蒋某某系21日驾驶私家车从朋友家参加悼念活动返回时,在事发地发生了事故,事发时衡东交警已出警。而蒋某某因人多怕被打,故离开现场,后向单位报告了此事,交警部门当即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查并继续事故调查。
该负责人称,蒋某某表示服从组织的调查和处理,并已将伤者的住院费用交到医院,经交警监测,其血液酒精含量正常,而丰田车是其新购置的,故暂未拿到车牌号,无法悬挂车牌。
衡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目前伤者事故后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市公安局纪委已介入调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