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11月10日讯 11月9日,潇湘晨报记者获悉,环保部公布了2015年9月份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的环境案件处理情况,湖南有2件环境案件,分别为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瑞兴锌业有限公司的涉污案件。目前,环保部已将相关案件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株冶周边地下水部分指标超标
根据情况通报,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冶集团)存在三个问题,分别是:基夫赛特炉直接炼铅项目未经竣工环保验收,违法生产;基夫赛特炉直接炼铅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作没有落实;该公司周边地下水锰、氨氮,土壤的铜、锌、镉、砷和稻谷的铅、镉等指标超标。
环保部公布了对株冶集团的处理情况:今年7月,湖南省政府要求株洲市政府督促株冶集团加快搬迁进度,2015年年底前必须开始生产线外迁工作,特别是基夫赛特炉直接炼铅等项目优先搬迁,整个厂区应在2016年年底前全部搬迁完毕,对于搬迁后的环境遗留问题,由当地政府与企业共同解决。目前,当地政府和企业正在积极开展搬迁工作。
目前,湖南省环保厅正督促株洲当地环保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处罚到位并执行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加强日常环境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督促当地政府和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时完成搬迁工作;及时公布案件查处情况。
湘潭一公司废气颗粒物超标
环保部公布的湖南另一件环境案件则是湖南瑞兴锌业有限公司的涉污案件。存在的环境问题是“2015年一季度监督性监测显示废气颗粒物浓度超标0.68倍”。针对颗粒物超标问题,湘潭县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罚款5万元。
目前,湖南省环保厅督促湘潭当地环保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处罚到位并执行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加强日常环境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投诉;及时公开案件查处情况。
多家企业生产规模变化后未重办环评审批
环保部还公布了其他省份案情,除了湖南的两件,还有河北省1件,山西省1件,辽宁省7件,吉林省1件,黑龙江省12件,安徽省1件,江西省1件,山东省1件,广东省1件,四川省1件,贵州省1件,陕西省2件。
这32件案件中,至少10件案件都存在“生产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问题。此外,未经竣工环保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案件也比较多。还有的企业未按环评要求安装环保设备等。至少两家企业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
关于这一批案件处理情况,可以登录环保部网站(www.zhb.gov.cn)在首页“热点及回应”栏目中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