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醴陵8月24日讯(通讯员 郭秀峰)欲回城办事搭载一辆顺风车,以为自己遇到好心人,哪料对方是色狼,未被送达目的地不说而且被对方强奸。8月24日,廖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湖南醴陵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现年33岁的廖某,醴陵市石亭镇人。2015年7月9日14时许,住在醴陵市均楚镇汽车站附近的受害人侯某和另一名乘客唐某搭乘廖某驾驶的一辆顺风车准 备去醴陵市城区办事。在均楚镇加油站附近,唐某下车离开。侯某便从后排做到副驾驶室位置。车行驶一段距离后,廖某借口回家拿东西将小车拐至路边左侧的一段 乡村土路上停到一块空地上将车熄火并落锁。随后,廖某在车上将侯某强行奸淫。

  廖某继续搭载侯某到醴陵市神福港镇上三岔路口后让其自行坐车进城,廖某则趁机驾车逃离现场。案发当天,侯某选择报警,醴陵市公安局经立案侦查于7月15日将廖某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