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确,在向长沙市单独放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放权范围,向其他市州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对湖南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分类处理,除经论证确需调整为内部审批或依法转为行政许可的,其他一律取消,今年11月底前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这一审批类别。
对省政府工作部门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前置中介服务项目进行清理,编制公布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清单管理,破除中介垄断,规范中介收费,加强中介监管。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编制公布《赋予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
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实现“一个窗口”受理、进行受理单制度、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全面拓展全省网上政务服务与电子监察系统的应用,在投资、建设等领域探索改进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在已公布的省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公布市、县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
同时,进一步取消和下放企业投资审批权限,最大限度减少建设项目涉及的审批权限、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时间,进一步落实企业自主权。制定并公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前置审批环节并公开审批时限。
全面清理并取消一批收费项目和资质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