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留正气在人间

  ——追记“全国模范检察官”、“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陈运周2013年12月,正在办案的陈运周。当时他的鼻咽癌已到晚期。(资料照片)通讯员摄 本报记者 周小雷 刘跃兵

  他走了,可他留下的“办案宝典”,继续指导着同志们屡破难案、要案。

  他患病后,仍在反腐一线坚守到生命最后一刻。临终前,还断断续续地问“案子怎么样了?”……

  他走时,留下近30万元债务,以及一份沉甸甸的工作业绩单:组织指挥和参与查办案件270件、310人,其中大案要案150件。

  他,就是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运周。

  近日,记者走进新田县,追寻着陈运周生前的足迹,感受他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务实为民的大爱情怀。

  勤奋刻苦,非科班出身成办案能手

  自从1986年从零陵商校毕业分配到新田县检察院后,陈运周从基层一步步做到副检察长,共办案270件310人,挽回经济损失6890多万元。

  商校毕业生成反贪尖兵并非易事。已经退休的新田县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叶华友依然记得“小陈”的“勤奋刻苦”。那是1995年在办理县交警队腐败案时,半个多月时间,除了中途回了趟200米外的家拿了次衣服,“他一直都泡在办案点向老同志学。”

  陈运周学的是财会专业,为早日熟悉检察业务,他报名参加了西南政法学院司法会计鉴定专业学习,成为永州市检察院下辖县级院的第一个有司法会计鉴定证的司法 会计。经他鉴定的案件,法院审理后没有一件改变性质。2009年,他撰写的《新田反贪工作实现五个转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和省检察院推介。

  新田县检察院检察长蒋长春告诉记者:“在陈运周面前,几乎没有办不下去的案子,没有追不回的赃款,没有抓不回的案犯,没有克服不了的阻力。”由于工作业绩 突出,陈运周获得了“全国模范检察官”、“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甚至,他多年的办案笔记也被徒弟们称之为“破案宝典”。

  2003年,陈运周被抽调到省检察院反贪局,参与办理一起受贿案。他发现自己的主管领导,新田县委分管政法的原副书记蒋某,县委原副书记兼新田卷烟厂厂长刘某牵涉其中。

  初查工作一开始,就有人找陈运周说情:这两人都是你的直接领导,又都是本乡本土人,你要手下留情,为自己留点退路啊。

  陈运周淡然一笑:“开弓没有回头箭,谁叫我们干的是反贪这一行。”

  顶着压力,陈运周和同事们集中精力收集、固定证据,最终使蒋某和刘某受到了刑罚。

  “他办案特点就是对每个案件先做功课,对犯罪嫌疑人的社会背景、职业状况、兴趣爱好尽可能了解清楚,从中找到突破口。”蒋长春对记者说。

  2011年,新田县检察院接到县林业局原副局长、肥源林场原场长宋某某受贿的举报,但举报内容不详。陈运周仔细审查举报材料后,认为举报人邓某某存在许多 疑点。于是,陈运周果断地把邓某某列为共同犯罪嫌疑人进行初查。掌握了邓某某涉嫌犯罪的行为,以此为突破口,查获宋某某收受他人贿赂50余万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