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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多数市民支持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

来源:中国广播网2012年9月5日15:38【评论0条】字号:T|T

    中广网长沙7月26日消息(记者黎政祥 湖南台记者徐神) “找点空闲,找点时间、带着孩子常回家看看”,这首《常回家看看》老歌,唱出了很多人的心声。如今“常回家看看”却有可能成为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时,多名委员建议立法推动子女“常回家看看”的脚步。记者今天(25日)在长沙走访调查时发现,多数市民支持将 “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

  “我来长沙快十年了,一年才回去看望父母一次……”。今年29岁的黄秀斌,因为工作忙,每年只有春节假期,才能回到湖南耒阳老家看望年迈的父母。每年一次的看望,让秀斌感觉非常愧疚父母。

  他认为,如果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就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强制性的话,那我们会更有时间多回去几趟看看父母,如果法律稍微辅助一下,我觉得更好一些,也是对目前空巢老人的一个关爱。”

  刚刚从安徽财经大学毕业的夏双双,在长沙工作快有一个月时间。她认为,“常回家看看”应该是儿女对父母最基本的孝道。“孩子回去常看父母,无论是各个方面都是对父母非常好,尤其是精神方面的,你不在父母身边,你要想一下,作为父母,你是他们的儿女,至少有十多年在父母身边,忽然一下,这个孩子不在我身边了,父母肯定会很难接受。所以放假了,我一定得回去。”

  今年59岁的周光阿姨,有一位31岁的儿子,在上海工作,一年才能回家一两次,虽然儿子忙工作,但周光阿姨还是每天起早贪黑卖早点,希望为儿子在上海卖房出点力,也希望能与儿子常住在一起。“现在我还可以动,就是我还可以赚钱,这个就没什么压力,好像他不回来就无所谓,但是想到以后,病了,老了,动不了的时候,他要是不回来,心里就挂念,就希望他回来,就眼巴巴的望着他回来。”

  周光阿姨认为,如果“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将会对于少数不孝的子女来说,具有了法律的约束力。“我觉得制定这个法律是必要的,特别对那些不自觉的儿子和媳妇就有强制性的,保护我们老年人。”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今后一个家庭供养4个甚至更多老人将会成为普通家庭的常态。湖南省老龄委预计,到2015年末,湖南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250万,这意味着,每6个湖南人中将有一个是老年人。

  湖南省老龄办主任陈毅华认为,在通过法律重申年轻人“常回家看看”的责任义务的同时,更要让关爱父母融入每一位公民的内心,只有这样,才不至于让更多老年人的生活和情感陷入孤岛,别让父母的爱,成为永远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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