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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就读高职院校可享学费资助

2019年05月15日 18:58 新京报网 

  原标题:退役军人就读高职院校可享学费资助 每生每年不超八千元

  新京报快讯(记者 冯琪)5月14日记者获悉,为落实2019年高职扩招百万目标,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明确将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此外落实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其中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退役军人等可免文化素质考试

  根据《方案》,2019年各省份高职扩招计划中,将针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单列计划,一部分面向退役军人,一部分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

  《方案》显示,在2019年高考前组织一次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补报名工作,主要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报考高职院校的群体。于10月份面向2019年退役的军人再增加一次补报名。考试时间由各地安排,可在高考前,也可在高考后。

  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职院校予以免试录取。

  《方案》称,各地综合考虑计划安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分类确定录取标准,“确保有升学意愿且达到基本培养要求的考生能被录取”。

推动职校学生与普通高校生享同等待遇

  新生入学时间上,10月份以前录取的新生,可在2019年秋季入学,10月份以后录取的新生,可在2020年春季入学。

  《方案》显示,针对应届与非应届、就业与未就业、不同年龄段等生源多样化特点,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可单独编班,并将探索通过水平测试等方式进行学历教育学分认定。

  就业服务方面,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此外《方案》指出,中央财政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地方落实生均拨款制度、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其中,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助学金资助,其他奖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入高职院校,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新京报记者 冯琪 编辑 潘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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