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18:30许,我在衡阳高铁站广场旁衡阳公交K1路车始发站台登上一辆K1路公交车。由于没有零钱,我就手持1张十元的纸币站在投钞箱旁主动对司机说:我没有两块零钱,能否在这里跟上车的乘客兑换?司机没好气地说:“下去,下去!没零钱就自己下去找零钱!”并张开双手把我从车上驱赶了下来。回过头来,我发现跟在我后面上去的几个乘客,因没备零钱,也同样被赶了下来。我尽量克制自己,来到车旁的K1路调度室,非常礼貌地问里面的工作人员能否兑换零钱。一个女工作人员回答:“这里不换零钱,自己到外面去换。”迫于无奈,我又返回到高铁站,在一家便民店买了支牙刷,换了零钱。回到调度室前,我对里面的工作人员说:“乘客不给钱的话是乘客的不对,乘客给钱你们不找钱,不让乘客上车就是你们的不对,你们如此刁难乘客,我要投诉你们公司,并将长期关注你们的服务。”女工作人员回答说:“不找钱、不换零钱这是制度!”他们不讲理,我也不想再跟他们理论下去,就于18:48左右登上了另一辆K1路车(先前登的那辆车在我去换零钱时已开走)。
我认为,收取车费是公交公司的权利,是乘客的义务。同样,为乘客提供找钱、换零等周到细致服务,将乘客安全准时送达目的地,是公交公司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是乘客应该享受的最基本的法定权利。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相一致,二者不可偏废。特别是公共交通作为政府向全社会提供的一项公共服务,更不能出现霸王条款和采取霸王之举。K1路车非但不履行找钱、换零的法定义务,而且干扰乘客之间的换零互助,甚至驱赶乘客,侮辱人格。其违法性质相当严重,影响极为恶劣。
2月3日,我曾经向衡阳市长热线投诉,反映2月1日和3日自己亲身经历的102路公交车发车过稀,候车时间长达1个时间左右的问题。后来衡阳市交通运输局(公交公司至今沉默不语)通过市长热线反馈信息给我,说可能是路上堵车。地球人都知道,那两天是农历正月的初二和初四,衡阳还是座空城,堵车何来之有?为何堵的又偏偏是102路车?公交是城市的流动名片,是城市的形象代言人。衡阳市公交公司蔑视民意、侵犯民权、践踏法律,抹黑衡阳形象,影响开放发展,其种种劣行充分暴露出了公司在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与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总目标、总要求相去甚远。希望衡阳市公交公司领导层深刻反思,狠抓整改。
投诉人:唐天任
电话:13974715303
邮编:42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