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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流量清零”案下月11日开庭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2013年8月19日08:48【评论0条】字号:T|T

  一些所谓的免费业务在免费试用期结束后,如果用户不主动取消则被视为自动继续使用而强行收费;号称百个电视频道,用户使用时可能二三十个都是购物频道;手机上网数据流量套餐就算是套餐内流量未用完,也进行月底清零……这些,你肯定曾经遭遇或者正在经历。

  昨日,由湖南省律师协会主办的2013年潇湘律师公益行——“公共垄断产品和服务诉讼预警报告”发布会在长沙举行,发布会上,省律协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事务委员会共发布了3个公共垄断产品和服务诉讼预警报告,就规范电信行业、有线电视服务等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事件

  “手机流量清零”案

  下月11日开庭

  “我花钱买的流量,可是为什么超出的流量要交费,没用完的流量不累计?难道没用完的流量我没交钱吗?”近日,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明将通信运营商告上法庭。

  刘明介绍说,6月17日,他办理了一个上网套餐:20元包150M流量。到了7月结束后,刘明发现自己还剩下92M没用完。到了8月1日,他又发现7月没用完的流量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全部被清零了。“合同上没说明剩余流量会被清零。”刘明觉得不公平,“如果我超过了套餐的流量,运营商可是按照1M1元的费用收取。”于是,刘明将运营商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已经购买但没有使用的92M流量或者现金补偿,同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00元。

  其实,与刘明一起起诉的还有另一位律师刘丹阳——事实上,她和刘明的案子是分开的2个案件,由于被告、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基本相同,所以,天心区法院决定合并审理。记者了解到,天心区法院原定于9月4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但在8月14日法院以发现案情复杂为由,向律师送达了《转换程序通知书》和9月11日开庭的传票。

  法律意见书称运营商应取信消费者

  消费者对运营商手机上网业务的投诉亦大幅增长,上网流量资费不透明乱扣费、手机软件偷偷上网消耗流量等问题经常见诸报端。

  “省律协公益委在最近一段时间也收到市民对运营商上网流量包月底清零问题的投诉,我们进行了调研,并提出相关法律意见。”昨日,刘明代表省律协公益委发布了《针对“上网流量包”月底清零的法律意见书》。

  《意见书》认为,在未征得用户同意也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通信运营商擅自将消费者已经购买的归其所有的流量包清零,该行为不仅违背合同约定亦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必然导致消费者的维权投诉或者诉讼,让通信运营商陷入疲于应对此类本可避免的纠纷中,“通信运营商应当尽快拟定实施方案、改进相关技术,实现上网流量包剩余流量自动下月结转,取信消费者。”

  在发布会上,刘丹阳还就如何最大限度保护流量,避免和减少权益受损给出了自己的意见。要尽量用书面形式确定电信服务合同的内容,仔细审阅运营商要我们签字的各种文件,确定文件上所记载的内容与自己的意愿表示相符并小心保存,避免遗失。要及时关注自己的流量数据情况并保存相关提示短信、详单。如果没有及时关注和查询自己的流量数据情况,很可能自己的权益已被损害却浑然不觉。

  密密麻麻好几页的合同

  也须得到监管

  湖南省律协公益委委员、湖南湘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晋说,近几年来,我省各电信经营商连续下调收费标准,降低了漫游费、逐步实现双向收费改单向收费等,但消费者对电信资费的投诉和诉讼却有增无减。

  周晋介绍,省律协经过分析消费者对电信服务的投诉及诉讼案件发现,目前电信行业资费套餐复杂、难懂,收费不透明,“还存在利用格式合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但凡办理过电信业务的人都有一个共同感受,那就是签署的所谓合同都是不可更改的,并且以极小的字密密麻麻印上好几页。有哪些消费者会去认真拜读并领悟多达数千字、数十条款的合同内容?要怎样专业的消费者才能充分理解各种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

  省律协昨日发布的《关于规范电信行业收费行为的法律意见书》认为,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电信服务交易中“霸王条款”的产生,建议建立电信业格式合同备案审查制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电信服务企业的格式合同进行监督管理,重点审查其合同格式条款中有无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有无设置合同陷阱,有无免除经营者责任或义务、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等霸王条款;物价、通信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执行监督工作。

  同时,严格实行听证会制度对电信资费定价。电信监管部门都应严格落实电信资费听证程序,征求各方的意见,从而使电信资费标准的确定公平化、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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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成是购物频道

  花钱买广告看?

  尽管有网络的冲击,电视仍然是老百姓娱乐休闲的重要选择。但有线电视数字化,让不少市民颇有微词——

  “有线电视收视服务费使用到期,经营商就直接切断信号,令消费者措手不及。”

  “100个频道,用户使用时,30个为购物频道,这简直就是在花钱买广告。”

  “若用户有多台电视机,则需要使用多个接收终端,副终端收费标准统一为每月10元,让人难以接受。”

  省律协公益委律师对有线电视湖南市场进行了调研。“我们发现,有线电视业者在提供节目给消费者的同时,也提供广告时段给广告商,也就是将收视户看节目的时间卖给广告客户。这样,广告商和消费者均支付了对价供电视节目的制作与运营,所以就出现有线电视的推广费用转嫁给老百姓、消费者,‘被迫’消费广告频道而别的卫视频道被挤占的情况。”省律协公益委委员、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律师彭敏说。

  “有线电视机顶盒费用及收视费等条款无疑是强制性消费条款,若用户有多台电视机,需要使用多个接收终端,副终端便要加收费用,这种情况实属不合理。”省律协发布的《关于规范有线电视行业服务的法律意见书》建议,湖南省出台规范有线电视收费及服务的框架性地方性法规,将不合理的收费剔除,提高行业服务质量。譬如,设置限定商业频道比例、控制收费标准、信号传输出错的救济途径等条款。  律师建议,物价部门要严肃查处有线网络经营者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等乱收费行为,从而打破传统的行政垄断,形成多元竞争的格局。(记者 李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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