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浪湖南> 衡阳>投诉>正文

衡阳市民酒店停车一晚 被收取50元停车费

来源:你好衡阳网2013年8月13日10:02【评论0条】字号:T|T

  8月13日讯  近日,市民李先生向衡阳晚报投诉,称自己的车子停在君怡山水酒店停车场后,隔天竟被收取50元的“天价”停车费,且收据仅是一张手写纸条。酒店方承认了此项收费行为,同时也“叫屈”:酒店停车位实在有限,欲以“高价停车费”阻止外来车辆。

  李先生告诉记者,8月2日那天,他在位于湘江南路的君怡山水酒店附近办事,顺便将车子停在了酒店的停车场。等第二天前来取车,却被告知要交50元停车费!

  虽然极不情愿,李先生最后还是交了50元“过夜费”。当索要发票时,对方并未提供正规发票,仅是手写了一张盖有酒店公章的“收停车费50元”的条子。

  记者前往该酒店时,酒店方也承认了李先生所反映的收费事实,并表示愿意退还李先生的50元停车费。

  该酒店经理贺秋生表示,这个收费标准是今年6月份才施行的,酒店并非想靠此创收,实在是不得已才这么做。因为酒店停车位实在太少,顾客常因此而起争执。

  贺秋生表示,将采取更有效的方式劝导外来车辆不要占用酒店停车位。

  记者为此联系了市物价部门。物价部门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商业场所(包括商场、宾馆等)配套的停车场或停车泊位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该酒店属于商业场所,因此能够依法自主确定,并保持收费标准相对稳定。但在实施收费时,企业需按照规定对外公示收费标准,做到明码标价。

  而对于收钱后却没有开具正规发票,市地税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李先生可凭相关证据向当地地税局举报。

相关报道

发表评论

精彩推荐更多>>

微博调查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