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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早稻面积比去年增加5万余亩

来源:新华网湖南频道2013年5月16日08:29【评论0条】字号:T|T

  今年,湖南衡阳县在扩大双季稻种植面积、促进粮食生产发展上扎实做好“三动”文章,完成早稻种植面积69.8万余亩,比去年增加5万余亩。

  1、行政推动。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县水稻集中育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乡镇是发展粮食生产的主体,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对乡镇的粮食生产负总责。二是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粮食生产暨水稻集中育秧考核分值占乡镇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分值30分(双百分制)。严格落实市委衡办发[2011]1号文件精神,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乡镇实行“一票否决,末位淘汰”制严格责任追究;对没有完成500亩办点示范面积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调整工作岗位;对其他未完成办点任务的乡镇干部在年度考核中一律评为不称职。并将乡镇干部3-5月份津补贴的50%与早稻生产工作挂钩。

  2、部门联动。一是大力推广机插秧。为推广机插秧,做好早稻集中育秧工作,县农业局全权委托农机局承建150个简易钢架单层育秧大棚(2.7万㎡),大棚选址和育秧技术服务由农业局负责,机插秧培训由农机局负责,实现农机农艺有机融合,良性互动。二是大力推进土地流转。年前,由县农办牵头,组织农业局、农经局进驻各乡镇,摸清底子,建立土地流转台账,培育新型种粮主体,促进规模经营。

  3、扶持带动。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年前,出动宣传车、张贴横幅、深入村组农户,宣讲中央1号文件和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二是增加财政投入。县财政安排配套经费800万元,扶持育秧工厂、补贴育秧大棚和连片低拱地膜集中育秧。即对育秧工厂予以重点扶持;对秧田面积连片3亩以上(可插大田30亩以上)的,每亩秧田补贴320元(地膜费210元、犁田费110元);对安装排灌设施的育秧大棚(总费用11330元),县财政扶持1400元、农业局项目补贴60%为5958元,未安装排灌设施的,农业局项目补贴70%为5691元。同时,对部级万亩示范片及绿色农产品(6.00,0.00,0.00%)示范基地核心区免费供应早、晚稻种子及增产用配套物资。并将早稻集中育秧纳入农业保险范畴,建立和完善早稻集中育秧保险机制,降低集中育秧风险。(作者:来源:新华网湖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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