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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马路乞丐"难治理 不听劝导不愿受救助

来源:衡阳晚报2015年2月3日11:48【评论0条】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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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讨人员被交警从马路中间带离

  (记者 张建新 罗盟 实习生 许海凤) 临近岁末,马路上出现不少以敲窗或擦车窗方式向车主要钱的乞讨人员。许多驾驶员反映,这些“马路乞丐”穿梭在车流中,一不留神就容易开车撞上,行车秩序受到干扰。记者近日跟随交警在路面对行乞者进行劝导发现,滚滚车流前,“马路乞丐”竟与交警玩起了“捉迷藏”。

  十字路口前,“马路乞丐”各占一方

  1月29日上午,记者先后来到解放大道与蒸湘路十字路口、蒸湘路与常胜路十字路口、蒸湘北路与船山大道十字路口,发现这几个路口均有人在行乞。在解放大道与蒸湘路十字路口,该路口有包括小孩在内的5名乞讨人员,分布在三个方向的车道上,其中有两名妇女分别牵着、抱着一个孩子各守一个方向,趁着等红灯的间隙,逐一向过往车辆敲窗行乞,恰时,绿灯亮,车流前行,行乞者夹在两股车流中间,极其危险。

  记者随后联系了雁峰交警大队巡逻中队民警,民警赶到现场也很无奈:“他们不顾自身安全,在路面行乞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我们一去劝导,他们马上离开,我们走了他们又回来了。”记者跟着民警靠近行乞者,这些“马路乞丐”一见交警来了转身就往人行道走去,记者上前问他们是否需要帮助,他们都保持沉默。

  雁峰交警大队巡逻中队陈警官向记者介绍,临近年关,车流量增多,交警执勤强度也增加不少,若在每个十字路口安排四名警力来时刻劝导“马路乞丐”,警力明显不够。

  救助站:无一例“马路乞丐”愿意接受救助

  在滚滚车流中冒着生命危险行乞的“马路乞丐”,救助站是否愿意接收?记者向市救助站了解到,有不少市民打电话来帮他们寻求帮助,救助站也委派过工作人员到现场劝导,但收效甚微。

  救助站的工作人员说,据他们了解,这些乞讨人员大多来自外地,每年的这个时候都会来,主要在城区各主干道十字路口,利用车主等红灯的间隙拦车行乞,大量的人流和车流是他们的行乞对象。

  “救助站都是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他们不理会我们也不能采取任何强制措施,所以也没办法。”这名工作人员称,目前,我市救助站还没有收到一例愿意接收救助的“马路乞丐”。

  交警部门呼吁:多部门联手治理

  在马路上行乞危害道路安全,行乞者又不愿意接受社会救助,马路乞讨现象该如何解决?交警部门呼吁,应该多部门联手、市民共同参与,让行乞者意识到安全、文明问题,自觉“退场”。

  天戈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勇告诉记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乞讨者进入机动车道内行乞,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并对公共秩序安全构成较大威胁,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道路通行规定,可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陈警官认为,虽然马路上行乞已属违法,但是处罚难度相当大。现实情况是,交警在马路上劝离行乞者后,这些乞丐又会停留在路边乞讨,路边行乞属于城管部门的执法范围。较强的机动性钻了城管部门和交警执法交叉这一空子,让乞讨人员更是无所顾忌。此外,有些乞讨人员特意选在没有交警执勤的路段行乞,遇上有交警的路口,又佯装成残疾人或是病人在路边乞讨,行乞形式的多样使治理变得更难。

  交警部门建议,救助站、交警和公安以及城管等多部门对这种不文明行为开展联合治理,劝诫、引导乞讨人员,尤其对利用拐卖儿童和妇女乞讨的犯罪行为进行全力打压;另一方面,“职业乞丐”之所以存在,关键仍在于有利可图,所以要解决职业乞丐的问题,还需要市民理智施舍,以减少“职业乞丐”的职业吸引力。而这个至关重要的环节是市民要有一个明确的态度,因为部分市民对这些乞讨人员的纵容和怜悯,会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到乞讨队伍中来,形成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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