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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仔牛奶喝出蛆虫 找厂商讨要说法时却推卸责任

来源:衡阳新闻网2014年3月3日15:31【评论0条】字号:T|T

  马年春节,湖南省常宁市徐女士却充满了烦恼,儿子喝旺仔牛奶喝出了蛆虫,侄儿喝了拉肚子,并因此肠道感染,朋友的孙子也身感不适。找厂商讨要说法时却遭推卸责任,百般刁难,让她觉得好不闹心。    

  一、喝旺仔牛奶,喝出蛆虫

  2014年2月12日(正月十三),徐女士按原计划带儿子洋洋(11岁)、朋友的孙子乐乐(8岁)去常宁市新妇幼保健医院做常规检查。5岁的侄儿涵涵也跟着去了。儿子洋洋随身带了3罐“旺仔”牛奶(145ml罐装批号20131105),在车上因弟弟说肚子饿了要先喝,因此洋洋帮他拉开拉环让他喝了,并将瓶子随手扔了。

  洋洋和乐乐抽血后,徐女士带他们一同来到五楼的医生值班室。在房间里洋洋和乐乐相继打开牛奶喝起来,徐女士在向医生咨询化验单时,洋洋突然伸着手指头说:“妈妈,你看这是什么?好像是一条虫。”徐女士定晴一看,只见儿子食指上有一条白色的类似“蛆”的虫子,徐女士问他是哪来的,他说是从牛奶中喝出来的,因为牛奶已基本喝完,突然感到有一粒东西粘在唇上,他开始以为是果粒准备用舌头舔食,可一下子想起“旺仔”牛奶不会有果粒,于是用手指揩了一下,才发现是一条虫,而且是活的。徐女士吓了一跳,马上叫乐乐别喝了,洋洋此时恶心到大吐了几次。安抚好孩子们的情绪后,徐女士请医生帮忙找了袋子装虫子,并打了罐上标明的投诉电话反映了情况。

  二、旺仔公司业务员表示,只赔医药费和四箱牛奶

  下午3点左右,徐女士与“旺仔”公司业务员老易取得联系,老易拍照后,把剩余的牛奶带回公司作处理。在老易的陪同下徐女士带小孩去了市人民医院,因为从当天开始,两个孩子不吃不喝,侄子并出现间歇性拉肚子,医院诊断为肠道感染,系吃了不干净的东西所引起。

  次日,老易电话告之公司的处理意见是报销小孩的医药费并出于人道主义关怀给予四提(箱)牛奶的赔偿。徐女士当即拒绝,带上了虫子和牛奶找到了当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2月17日,工商局电话告知“旺仔”公司的处理意见仍是那样,徐女士当即表示失望,再次拒绝接受这样的处理结果。随后徐女士拿着虫子和牛奶罐驾车去到衡阳电视台报料投诉,由一名记者接待并采访,但一直未播。

  三、旺仔公司衡阳地区刘主任说,只报销医药费560余元,再给四箱牛奶

  2月18日上午,徐女士接到一个自称是“旺仔”公司衡阳地区的一位刘主任的电话,他说上午会来见面协商此事。后来刘主任一行应约来到徐女士妈妈家中,征求徐女士的赔偿要求,徐女士再次申明观点:一、蛆确实是在旺仔牛奶中喝出的;二、给予小孩医疗报销,另加精神抚慰总计5000元,并保留对小孩身体内如果出现类似虫子发生病变的法律追求权利。刘主任说他们会向总部反映,下午给予答复。到了下午,刘主任表示报销医药费560多元,再给予牛奶或者等价物品,总计差不多一千元的赔偿。徐女士当场拒绝。2月20日中午,旺仔公司刘主任再次约谈处理此事,并说如果徐女士同意,他就支付一千元,签字了结此事。徐女士又拒绝了。

  四、长沙来的高层领导得知有记者在场,马上说“你们权当我放屁!”

  2月21日上午,徐女士又接到旺仔公司刘主任电话,说下午会从长沙总部派一位高级别领导来协调处理。徐女士约他们在一家茶楼见面。到了晚上8:30刘主任一行三人来到茶楼。那个长沙高层领导先是说代表公司向徐女士及其小孩表示诚挚的道歉,接下来,就介绍了旺仔公司的各个环节。他说他到公司十一年了还从未接到类似的客户投诉,并说如果要继续投诉公司的话,除非徐女士提供更直观的证据(意指当时喝牛奶的过程视频),或者找相关部门到市场去抽样,如发现其它的产品中有的话就愿意按照她的条件赔偿。

  徐女士的亲友听后,非常气愤,就说他们是在推诿刁难,是一个极不负责的做法。当双方有所争执时,坐在旁边一直未作任何发言的记者亮明了身份。这位长沙来的高层领导听说有记者在场时,当即让随行的刘主任录音,说他当天晚上所说的话只是个人意见,不代表公司,并说:“你们权当我今晚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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