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通告,51家企业因在69种保健酒、配制酒中违法添加西地那非(俗称“伟哥”的药品成分)等化学物质,并在产品名称、标识、标签上明示或暗示壮阳、性保健等功能,现已被要求立即停产并召回全部在售产品。
初步查明,违法添加西地那非的有15家企业27种产品,包括吉林伊通满族自治县宇田鹿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鹿鞭酒、鹿血酒、鹿茸酒、鹿筋酒、鹿尾酒、鹿茸血酒、鹿心血酒、鹿尾鞭酒;烟台鑫达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神力源养生酒、鑫达神力源酒等。
初步查明违法添加他达拉非、硫代艾地那非、伐地那非、红地那非等(均为与西地那非类似的化学物质)的有5家企业7种产品。
记者注意到,通告提到属于“正在调查的涉嫌违法添加西地那非”的25家企业27个品种产品中,包括湖南鼎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君领天下酒1种产品;湖南省永州零陵永桂异蛇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异蛇鞭酒1种产品;永州市异蛇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朝阳旭日精品养生酒1种产品;长沙市雨花区康年华营养食品厂生产的清宫御酒1种产品;湖南省汨罗市汨罗春酒业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君领珍品养生酒1种产品。
此外,湖南洪江元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元子酒1种产品,以及消费者耳熟能详的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椰岛鹿龟酒,出现在“涉嫌违法添加他达拉非、硫代艾地那非、伐地那非、红地那非等化学物质”的7家企业8种产品名单中。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51家生产企业要立即停止生产、就地封存违法产品,召回全部在售产品,并将去年以来生产、销售数量及销售流向报告当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举措要求经营者对产品全面自查更详细名单,公众可以登录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www.sfda.gov.cn)进行查询。
在保健酒、配制酒中添加西地那非等化学物质,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关于“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规定,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国家食药监总局通告还要求,所有保健酒、配制酒经营者应对其所销售的产品进行全面自查,发现上述产品一律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所有保健酒、配制酒生产企业均须开展自查。凡违法添加西地那非等化学物质的,要立即停止生产,就地封存产品,召回已售出产品,并报告违法产品名称、批次、数量及流向等情况。
8月1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本地消费者:不要购买和饮用本通告公布的相关产品,发现违法添加线索的,可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12331热线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