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湘江金融圈主编 张三)5月24日,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更新了机构主要职能,以符合日益多变的金融市场环境和严格的金融监管政策,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发展。

  根据官网显示,此次在最新发布的机构职能中,将原职能中的职责调整与主要职责进行糅合,针对当前新形势下的金融监管,在原职责基上发布“新十一条”。

  而新增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协调推进地方法人银行、保险机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和规范发展;协调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改革、普惠金融和金融扶贫工作;

  (二)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要求,强化对辖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协调监管。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五)承担省金融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省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同时,原职能中也有部分内容没有继续保留。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即原省金融办。2017年7月14日至15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明确提出地方政府要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这也意味着,地方政府被正式纳入到了整个中国金融监管体系中,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也因此与一行两会地方分支机构形成互补。

  2018年10月12日,湖南全省深化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在湖南省人民会堂举行。根据国务院批复《湖南省机构改革方案》中显示,在湖南省金融办基础上组建新的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属省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

  2018年10月31日上午9时,新组建的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

  在挂牌仪式上,湖南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陈向群指出,组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是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机构改革重大部署、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系,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保障金融业稳健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9年4月2日,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全省地方金融监管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会议。会议分析了当前经济金融形势,并就今年“六项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其中包括, 坚决落实党中央“稳金融”的决策部署,推动金融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争取更多的金融“血液”流向实体经济;推动建成覆盖全省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为小微、民营企业、“三农”融资增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银企对接“搭桥”;紧抓科创板上市机遇,不断为企业直接融资“开路”;多措并举,稳健发展小贷公司等。

  同时提出,将尽快适应机构改革后新的职责要求,明确“7+4”类机构监管范围,开创地方金融监管工作新局面。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制定和完善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7类机构的监管,并逐步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4类机构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