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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经论市丨股权质押应理性适度

谈经论市丨股权质押应理性适度
2018年06月04日 09:14 华声在线-湖南日报

  黄利飞

  湘股红宇新材近日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朱红玉等3人,拟分步转让合计所持红宇新材8830万股,若转让事项顺利,红宇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变更。

  目前,朱红玉是红宇新材第一大股东,共持股9069.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0.55%;但截至目前,朱红玉累计质押了8602.18万股,占总股本19.49%。

  有分析称,红宇新材此次股权分步转让,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实控人已将股权大量质押。

  股权质押本质上是抵押贷款,抵押物是股票。质押方多为上市公司股东,质权方一般为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

  股权质押在资本市场很常见,它能够缓解上市公司股东短期流动资金不足的压力。据统计,目前A股共有3400多家公司的股东有质押股票情况,占比99%。

  “无股不押”的局面,尤其是上市公司实控人大面积、高比例的质押股权,在市场非理性大幅波动时,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

  因为出于风险控制,质权方会设定质押率、警戒线、平仓线等指标。当股价下跌接近预警线甚至达到平仓线、而大股东又无力补充质押和还款时,质权方有权将质押股票抛售,即强制平仓。

  控股股东高比例的股权质押,一旦被平仓,上市公司控制权将易主,这无疑会影响到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公司不稳定,很有可能导致公司股价进一步下跌,使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受损。

  另外,质押比例及市值都较高的单一股东或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容易引起高杠杆风险;股权质押告急,也很有可能成为上市公司资金链断裂的“导火索”。

  当下,A股股权质押风险频现。近1年来,仅湘股板块,就先后有多喜爱、千山药机和加加食品等公司,陷入股权质押危机;千山药机包括实控人在内的数位股东的质押股权,今年已经先后被强制平仓。

  由此,上市公司当拉响警报,股权质押应理性、适度。

责任编辑:韩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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