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内禁办新卡、相关支付平台冻结

  湖南郴州临武县对临武籍涉电诈违法犯罪人实施惩戒令

  日前,郴州临武县对临武籍涉电诈违法犯罪人实施惩戒令,全文如下:

  关于对第十九批临武籍涉电诈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惩戒令

  (第19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全县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法对涉电诈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开展全方位惩戒。经县协调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即日起对第十九批临武籍涉电诈违法犯罪嫌疑人杨海军等7人(名单附后)实施惩戒,暂停其名下所有银行卡、电话卡等业务,五年内不得开办新银行卡、电话卡,并对其银行卡、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一律冻结。(注: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非银行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电话卡包括电信、移动、联通、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物联网卡)

  如有问题,请告知当事人向临武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跨境突出犯罪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申诉。

  第十九批临武籍涉电诈犯罪嫌疑人员惩戒名单 

  1.杨海军,湖南省临武县舜峰镇胡家田村8组

  2.王元霞,湖南省临武县镇南乡江口村7组

  3.黄海斌,湖南省临武县汾市镇白石村5组

  4.李诗涛,湖南省临武县武水镇溪江村5组

  5.邓利兵,湖南省临武县南强镇两广村4组

  6.罗海婷,湖南省临武县南强镇田头村2组

  7.邓跃武,湖南省临武县南强镇莲塘村3组

  (稿件来源:临武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跨境突出犯罪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本网编辑:周鹏 值班责编:闻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