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8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原局长黄惠勇受贿一案,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黄惠勇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至2020年,被告人黄惠勇利用担任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张家界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湖南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党委书记,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487万余元(未遂855万余元)。检察院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被告人黄惠勇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黄惠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辩论意见,黄惠勇进行了最后陈述,并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稿件来源:湖南高院 本网编辑:周鹏 值班责编:闻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