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平安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衡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胡志文】

  乡村之治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乡村作为最基本的社会治理单元,是产生利益冲突、引发社会矛盾的重要源头,也是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的关键环节。如何建设“平安乡村”,进而实现乡村之治,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是摆在公安机关乃至全社会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和历史任务。

  一、深化“平安乡村”建设面临的风险与困境

  农村地区面临的风险隐患,一是矛盾纠纷易发难解,在征地拆迁、婚姻财产、赡养老人、土地承包、宅基山林权属等领域不同程度存在,容易造成群体性事件,诱发个人极端案事件。二是由于留守儿童管理缺失,导致部分儿童极易形成错误的三观,变成问题少年,成为不法分子的侵害对象。三是新旧犯罪形态叠加,盗窃、黄赌犯罪仍是乡村治安的重要破坏因素,地下流动赌场、毒品犯罪和外流电信诈骗等新型犯罪给乡村治安带来新挑战。四是公共安全风险较多,突出表现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监管力量少、意识差、隐患多、事故多,外来输入性风险、安全生产风险日益突出。五是意识形态阵地守控不力,部分群众特别是老人极易被邪教蛊惑,存在一定的政治安全风险。

  “平安乡村”建设面临的问题困境主要有:乡村地区人口密集度低,村落居住环境较为开放、分散,治安基础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水平不高,信息化监控覆盖率低,治安防范难度较大。乡村村落间及城乡结合部存在诸多治安盲点,乡镇合并后产生治安真空区域,给地下毒品犯罪、流动赌博等不法行为留下了空间。乡村基层组织人力、物力投入不足,社会治理能力有限。农村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滞后,群众法治观念不强。

  二、推进“平安乡村”建设的衡阳实践经验

  落实风险精准防控。扎实推进新时代县域警务工作,起底摸排城乡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风险隐患,对湖南省衡阳市194个乡镇开展风险综合评估分档,划分为一、二、三类风险等级,形成风险评估报告。

  做强驻村辅警力量。全面落实农村地区“一村一辅警”制度,建立完善考核管理机制,推动驻村辅警实打实开展基础信息采集、矛盾纠纷化解、治安巡逻防控、社情民情收集、工作对象管控、服务群众等工作。

  夯实乡村治安基础。推动市委市政府出台《衡阳市县域公安基层基础现代化攻坚年行动方案》,狠抓乡村所队队伍、班子、基础设施、“智慧公安”建设。加快乡村“智慧警务”建设,积极推进“一网双域”升级改造,织密织牢乡村防控网络。

  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以创建“衡阳群众”品牌为抓手,坚持“一乡一品”“一村一策”,大胆探索创新,打造“屋场恳谈会”“道德同心积分银行”等一批特色亮点品牌,创建衡山县开云镇双全新村、常宁市西岭镇平安村等一批“平安乡村”建设示范村。

  三、推动“平安乡村”建设的方式路径

  坚持政治引领平安建设。把政治引领贯穿“平安乡村”建设全过程,善于用改革的思路破解难题、化解矛盾、防控风险、维护稳定。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统筹好公、检、法、司、信访等基层资源力量,加强综治中心和矛调中心建设,切实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抓实基层党建,强化党建带群建,发展一批优秀基层党员,培育一批基层治理能人,推动形成党建网格与平安网格“双网融合”、基层党建与平安建设互促互进的良好局面。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全力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完善政法机关与职能部门配合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力度,推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与包案制度,努力实现非访“零登记”。落实乡村外流犯罪人员、未成年人、留守儿童群体、刑满释放人员、老上访户等各类重点人员底数信息维护、定期管控工作和心理服务疏导、预警干预机制,最大限度防止引发个人极端案事件。

  提高公共安全打防能力。积极探索“一所一流动警务队、一村一警务室、一村一辅警、一组一治保员、一村一义务巡逻队”“五个一”新型乡村治安防控模式,切实提高乡村治安主动防控力。充分把好公共安全风险源头关、监测关、管控关,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深入打击整治涉枪涉爆、电信网络诈骗、侵害未成年人和“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纵深开展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

  发挥群防群治机制效能。健全完善自治模式,推动落实“党政主导、公安主打、村组主责、群众参与”的“村组自治”管理模式,发动群众参与乡村治安巡逻、情报收集、交通劝导、线索举报等工作。完善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组织形式和制度化渠道,建立健全群众听证会、民主座谈会等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健全调处模式,建立以乡镇调委会为主导,村调委会为基础,个人调解工作室为补充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

  聚焦建强基层公安力量。聚焦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乡村派出所业务经费装备保障,推动乡村派出所、交警中队合署办公。聚焦队伍能力建设,强化公安领导干部交流任职力度。聚焦警心工程建设,用好用足相关政策,营造浓厚的拴心留人环境。

  拓展平安建设广度深度。深入开展高标准、大范围、多层面的“平安乡村”创建活动,推广一批可复制的经验。积极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平安乡村”建设模式,完善乡村青少年品德教育齐抓共管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平安创建、村组平安创建和单位平安创建活动,形成“全民参与、平安有我”的生动局面。

  不断推动科技融入平安建设。充分利用综治信息系统、网格化管理移动应用系统,构建城乡统筹、网上网下融合、打防管控一体的乡村治安防控体系。推进网格标准化建设,打通“平安乡村”建设的“神经末梢”,把服务管理触角延伸到户。厘清职能部门与乡村之间权责、属地管理与部门职责之间边界,健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机制,实现重大安保任务、重大突发事件、突出矛盾风险联防联治。(作者:衡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志文)

  (稿件来源:衡阳公安  文:胡志文  本网编辑:周鹏  值班责编:闻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