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交警开出一份特殊的“罚单”

  交警提醒:货运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超限超载行驶

  11月30日,宁乡交警治超中队在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时,查处货车超载的违法行为1起。

  康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湘KH5299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经S209省道时,被蜀黍依法查处。经检测,该车核载32吨,实载34吨,超载未达30%。驾驶员被依法处以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为防范和遏制因货车超限超载、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除了对驾驶超载货车的司机进行处罚,宁乡交警还开出了一份特殊的“罚单”。

  近日,宁乡交警对宁乡五家货车运输企业直接主管负责人进行了处罚。

  这五家企业的驾驶人多次交通违法被处罚后,企业负责人未有效加强企业内部整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4款规定:运输单位的货运车辆超载,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罚款5000元的处罚。

  据统计,80%的货车事故原因都是超载货车超载真的就是“拿命换钱”!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遵守交通规则。

  2020年9月10日,浙江溧宁高速遂昌段,一辆轻型小货车在行驶中失控撞上高速边坡,两个前轮被撞变形,前挡风玻璃完全碎裂。万幸的是,车上2名人员因为系好了安全带,毫发无损。经调查,该车超载达900%,超高1米。

  大多数司机并不愿意超载,毕竟超载的危险性谁都知道,超载危害大,切勿心存侥幸。

  交警提醒

  货运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同时,还要加强货车安全管理,从源头遏制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同时,货运企业还要对货运车辆驾驶人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杜绝超限超载行驶。

  作为雇主,不要为了攫取更大利润而非法改装货车,更不能强迫货车驾驶人“多拉快跑”。

  作为货车驾驶人,行车上路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要铤而走险超载运输,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置于危险之中。不要忘记,你的家人等你安全回家,平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通讯员:贺任、冯胜  本网编辑:周鹏  值班责编:闻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