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开始,全省集中整治不带头盔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也将处以20元以内罚款。

  乘客不系安全带,我省最高罚20元

  长沙市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查处机动车驾驶员及乘客不系安全带一直是交警日常整治的内容,“不仅是民警现场查处,还有电子警察抓拍。目前我们对于机动车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的行为,还是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对于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罚款多少,该负责人表示:《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行人、乘车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10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湖南省内类似情况最高罚款20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处罚标准并非全国统一。各地根据经济与交通发展实际制定符合地方的交通管理法规,处罚标准会有所不同。

  6月1日开始,集中整治不带头盔不系安全带

  针对网传消息中提到的“6月1日开始,集中整治不带头盔不系安全带”,交警部门予以了肯定。

  近日,省道路交通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全省“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方案》,在全省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不佩戴头盔如何处罚?”“共享电动自行车属于此次严查范围吗?”针对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交警部门一一进行了解答。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未按要求佩戴头盔的,交管部门将对其处以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包括共享电动自行车在内,电动自行车都属于非机动车,但其速度相对较快,且交通出行存在不稳定因素。出于安全考虑,我们建议并呼吁骑乘人员同样佩戴好安全帽。”交警部门表示,尽管对于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头盔没有强制要求,还是希望大家树立正确的安全出行意识,“事故发生时,头盔就是生命安全的保障。”

  (稿件来源:长沙警事   本网编辑:周鹏  值班责编:闻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