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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湖南】严打电信诈骗、“套路贷”,全力追捕在逃人员

【平安湖南】严打电信诈骗、“套路贷”,全力追捕在逃人员
2019年09月11日 13:31 湖南公安

  严打电信诈骗、“套路贷”,全力追捕在逃人员

  湖南“云剑”行动开展以来,抓获在逃人员4393名

  今年6月13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统一开展“云剑”行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套路贷”犯罪,全力追捕在逃人员。湖南省公安厅高度重视,将开展“云剑”行动作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重要内容。9月11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云剑”行动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相关工作情况。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敖平洋发布新闻,省公安厅副巡视员姚涤非主持会议。

  据悉,自“云剑”行动开展以来,截至9月10日,全省共侦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2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03人,捣毁犯罪窝点102个,打掉犯罪集团123个;打掉“套路贷”犯罪团伙39个,其中涉黑组织11个,恶势力团伙28个,刑事拘留422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64起;抓获在逃人员4393名,比去年同期增长190.99%。

  敖平洋表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是公安机关的神圣职责和使命,同时也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借此机会,提醒广大社会公众,注意增强对电信网络诈骗、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套路贷”等犯罪的防范意识,提高对犯罪的识别能力,减少犯罪案件发生;也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行动起来,积极检举揭发案件和逃犯线索,同各类刑事犯罪作坚决斗争。

  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紧盯“云剑”行动目标任务,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套路贷”犯罪、全力追捕在逃人员,深入推进“云剑”行动。湖南公安将始终聚焦侦破打击主责主业,有信心、有能力推进“云剑”行动取得新的更大战果,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稿件来源:湖南公安  文/图:颜英华、彭吉露、段贤军   编辑:闻逸)

  湖南公安提醒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段翻新快,目前主要有冒充公检法、冒充好友、代买机票、虚假链接,网络交友婚恋为诱饵的“杀猪盘”类,办理高额信用卡、提高花呗额度为诱饵的诈骗等方式。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要做到“三不一及时”:不轻信。切勿仅凭对方身份信息、发来图片等轻易相信,涉及钱财交易时,一定要先核实对方身份。不回应。不与网络上的陌生人聊天,不要透露个人隐私。购物、消费时尽量使用大致地址,防止信息泄露。不转账。通过聊天软件认识的好友,涉及投资、转账,切不可轻信。接到自称公检法的电话,向本地执法机关进行核实。及时报警:发现被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提供犯罪分子的账号、联系方式等有价值线索。

  防范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

  当前中国没有任何民族资产解冻类项目,凡是打着民族资产解冻旗号进行敛财的都是诈骗,所有涉及“民族资产解冻”项目均为骗局;凡是转发鼓动、宣传所谓民族资产解冻类相关信息或者组建相关微信群、QQ群招募会员、收取费用的均涉嫌违法犯罪;如果不幸被骗,要及时采取措施,迅速保存涉案证据,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到就近派出所找公安民警咨询。

  防范“套路贷”犯罪

  “套路贷”就是犯罪分子打着“小额贷款,无需抵押,快速放贷”幌子,通过阴阳合同、反复平账、伪造流水等套路化操作,将原本少量的债务累高至数倍、十数倍乃至数十倍,以暴力或软暴力催债的违法犯罪行为。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要做到“精选、细看、辨别、留证、报警”等5个方面:精选贷款主体。能够从正规银行获取贷款的不要选择小贷公司,只能选择小贷公司时,尽量选择资质和信誉好的实体公司,谨防所谓无抵押、无担保、快放款的网络借贷小平台;细看合同条款。仔细验看合同条款,“套路贷”合同通常有明显的霸王条款甚至是欺诈,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纠正;辨别各种套路。“套路贷”经常要求贷款资金还没有下来就以各种名目收费,发现阴阳合同、反复平账、伪造流水等异常情况,立即中止贷款;保留贷款证据,采取拍照、复制、录音、摄像等方式,保存原始书面材料,最大限度保留证据;及时报警配合。如果贷款公司故意制造违约,以高于本金数倍、数十倍催收还款,以暴力或软暴力催款,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检举揭发在逃犯罪嫌疑人线索

  7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明确在逃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由于客观原因,本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到司法机关投案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案。在逃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凡知悉在逃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对检举揭发人员依法予以保护和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部还分两批发布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100名重大在逃人员,主要涉嫌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严重暴力犯罪、重大侵财犯罪和重大黑恶犯罪。公安机关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线索,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对提供有效线索,为抓捕工作发挥关键作用的人员,每抓获其中1人,公安部将给予人民币10万元奖励。公安机关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同时,公安机关敦促全体在逃人员抓住机会,主动投案自首。对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公安机关将会同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严格落实两高一部《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对执迷不悟、负隅顽抗的,将坚决依法严惩。

责任编辑:曾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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