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湖南交警)  

  为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省各地公安交管部门针对“两客一危”车辆(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和重型货车等四类重点车辆,积极会同交通运输、安监、旅游等部门,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工作,深入企业拉网式排查,督促整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驾驶人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等安全隐患。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提示,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按照《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是运输企业的法定责任,对运输企业不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业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呼吁所有运输企业牢固树立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刻不容缓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车辆安全维护检测,加强驾驶人教育管理,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湖南交警温馨提示

  1、大客车在行驶中,遇前方紧急情况或与其他车辆发生刮碰时,应首先采取制动措施减速,紧握方向盘,控制行车方向,切忌猛打方向避让,以免车辆失控、侧翻。

  2、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实行接驳运输的客车,夜间行车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请广大乘客主动监督。

  3、选择公路客运请到正规客运场站乘坐车辆,切勿在站外、高速公路旁拦截车辆上车,不要乘坐超员车辆、非法营运车辆、带“病”车辆、无牌无证车辆,如果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可通过电话、短信、交警官方微信微博等途径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4、雾天高速公路行车,特别是夜间、凌晨遇浓雾、团雾时,应立即减速、谨慎驾驶,能见度低于50米时,要开启前后雾灯、示宽灯、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就近驶入服务区或驶出高速公路。

  5、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爆胎时,驾驶人要保持镇定,紧握方向盘,保持车辆直线行驶,松抬油门踏板,轻踩制动踏板,缓慢减速靠边停车。切忌急踩制动,控制住行驶方向后可抢挂低速档,利用发动机制动减速。

  6、为了公共安全,请货车驾驶人保持货车尾部清洁、灯光完好,车身反光标识明显,侧后部防护装置完备。

  7、降温天气,请注意加强车辆安全保养,按期进行机动车检验。出行前,要注意检查车辆轮胎,最好随车携带防滑链等安全装备。营运客车一定要进行安全例检,确保行车安全。柴油车辆要根据气温使用对应标号柴油,避免滞留路面。

  8、旅游客车及自驾或租赁车辆出行的驾驶人出行前要提前了解行驶路线交通特点及天气情况,并对所驾车辆进行认真保养,尤其对刹车、转向、灯光、轮(备)胎、机油、水箱等关键部件要检查到位。

  9、旅游景区道路狭窄、坡陡弯急,遇有降雨、团雾等视距不良情况时,驾驶员要靠右行驶,降低车速,行至转弯路段要提前鸣笛,严禁超速、弯道超车、驶入对向车道,防止与对面来车发生碰撞事故。

  10、乘坐旅游客车出游,请系好安全带,避免车辆发生碰撞或侧翻时被甩出座位或车外而受伤。客车行驶途中,勿站立或在车厢内随意走动,以免车辆拐弯或急刹车时发生意外。

  11、旅游企业要从具备营运资质的旅游汽车公司租用车辆,严格审查旅游包车车辆和驾驶人的资质,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车辆和驾驶人,强化旅游行程和线路安排的安全评估,加强对导游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12、客运企业要按规定为客车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监控平台,配备专职人员实施车辆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超速、超时驾驶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严禁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旅游客运车辆继续从事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