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扎实推进湖南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湖南省实际,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部署26项具体任务。《实施意见》任务具体,目标明确,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湖南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本遵循。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后,湖南省公安厅主动作为,经反复论证研究,代拟征求意见稿,呈报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向近20个省直机关、部门征求修改意见并不断完善,积极提请湖南省委书记杜家毫、省长许达哲审签,并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实施意见》提出,要完善执法制度体系。进一步细化执法标准和指引,完善管辖制度和办案衔接机制,规范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适用,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收集审查机制,有效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实施意见》要求,要完善执法管理体系。进一步推进公安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简化行政事项办理程序;建立刑事案件“统一入口、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实现案件办理“闭环管理、全程留痕、质效并重、减负增效”;建立执法档案积分管理机制,推进执法绩效科学管理。

  《实施意见》指出,要完善执法监督体系。进一步推进市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相邻派出所建设中心执法办案区、偏远派出所建设共用执法办案区建设,完成执法办案区智能化、信息化升级改造。加快建立跨部门集中保管场所和工作衔接机制,改进执法考核考评工作,完善当事人权利救济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实施意见》强调,要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网上执法办案机制,打破公安内部信息系统之间壁垒,实现案件信息全网集成、智能比对、共享共用、全程留痕。加快研发建设省、市、县公安机关和派出所“四级一体”的“执法监管中心”网上平台,完善执法风险动态排查管控研判平台和阳光警务执法公开平台,构建政法机关刑事诉讼网上流转机制。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行法律要求与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模式,做到“法律要求场景化、培训课程音像化、实战训练立体化、法律理解案例化”。强化法治思维养成教育,深化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建立典型案例指导制度。

  《实施意见》指出,要加强执法综合保障。进一步创造良好执法环境,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将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大力开展公安法治文化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经费和装备保障。

  后段,湖南公安机关将继续坚持以推行案件办理统一入口、统一审核、统一出口“三统一”为内容,以执法监管中心建设运行为平台,以执法信息化、专业化建设为手段支撑,以实现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目标的总体思路;以《实施意见》出台为契机,以26项具体工作任务为重点,逐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加强部门协作、实行项目管理,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稿件来源:湖南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