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沙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新闻发布会现场。2017年长沙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新闻发布会现场。

  红网长沙3月16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周丹 通讯员 黄军山)2017年长沙市中小学招生政策继续“一严到底”,公办不择校已经成为常态,民办不择优将成新常态。红网时刻记者从3月16日举行的2017年长沙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17年秋季初一新生开始,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初中升高中时不再享受对口直升招生。以下是有关民办学校的招生入学政策的整体介绍。

  关于规范招生行为,民办(子弟)学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省市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根据“准出”和“准入”的要求依法依规招生。

  城区初中微机派位后禁止学生在公办学校之间“二次流动”,坚决杜绝公办学校收取择校生。

  “公办不择校、民办不择优”。 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全市统一时间开展招生工作,不得提前启动招生,扰乱招生秩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不得与任何培训机构联合举行或变相举行招生考试,不得以培训机构成绩作为学生入学依据,不得以招收特长生或特色招生为名招收择校生。

  民办学校初中毕业生不再享受对口直升政策。从2017年秋季初一新生开始,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初中升高中时不再享受对口直升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