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根据2016学年度校历安排,2017年1月15日起全市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统一放寒假。

  现在正是期末,长沙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加强期末常规管理,严格控制考试前的作业量,加强对作业布置的监督和检查,严禁搞“题海”大战。做好教育教学质量分析,考试结束后,认真组织好教育教学质量分析会,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出下阶段改进的具体措施和方法。不得在假期成建制补课。部分学校因成考、自考、研考等考试耽误的课时需要补足的,区县(市)属学校必须书面报区县(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由区县(市)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省市直学校必须书面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经同意后方可按实补足,不得收取任何费用。高三年级寒假放假时间调整为2017年1月21日。

  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加大规范办学行为的督查。对辖区内中小学校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公众举报信息及时进行暗访核查,妥善处理。长沙市教育局将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不定期对学校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通报。

  2016学年第二学期定于2017年2月11日、12日(农历正月十五、十六)报到,2月13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上课。

  此外,《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已经正式开通,长沙市城区2017年入读小学一年级,小升初跨区升学、配套入学、外地回长入学以及中考外地回长生可以登录该报名系统录入相关信息,提前进行网上报名。特别提醒一定要认真阅读报名系统中的《家长须知》,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准确。同时具有长沙市城区学籍且不需要跨区(含跨学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按照毕业学校所在区(县)入学方式正常升学,无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寒假禁令

  严禁利用寒假提前启动招生

  长沙市教育局要求,要严格执行《长沙市减轻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六项规定》。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学校要制定“减负”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和人员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2017年1月10日前,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市直小学将减负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严禁学校在寒假期间违规组织成建制补课、有偿补课或出租、出借场地给民办培训机构办班补课;严禁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家养;严禁诱导、强制学生到民办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培训机构兼职兼课,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严禁任何学校利用寒假提前启动招生,扰乱招生秩序。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与任何培训机构联合举行或变相举行招生考试,严禁以培训机构成绩作为学生入学依据,严禁以招收特长生或特色招生为名招收择校生。 

  来源:潇湘晨报